- UID
- 1363
- 帖子
- 53
- 主题
- 7
- 注册时间
- 2005-3-12
|
未与合作伙伴达成共识就实施
某科技开发公司发明了一项专门用于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的新产品——检测液,但因其严重欠缺开发资金而无法投入生产。一位投资者十分欣赏他们的研究成果,决定与其合作,投资50万元,扶助其产品投产。新产品生产出来后,问题却出现了,投资方对生产方的市场运行方式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自视为“救世主”的投资者,在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对方改正,而对方又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对,执意不肯听从,双方僵持不下,迟迟达不成共识。拉锯战影响到公司生产和市场运作,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公司士气,使人心涣散。公司很快陷入面临破产的险境,投资者的50万元也因此而灰飞烟灭。作为一个投资者,需要的是耐心与细心。不能认为自己是投资者,就颐指气使,将自己当成救世主和百事通,这样极容易引起合作者的反感,激化矛盾,导致两败俱伤。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应学会尊重合作方的意见,并尽力弥补对方在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不足,做到有节制、有分寸,遇到问题充分交流,必要时要能够求同存异,克己从人,以争取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