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题(本题型共5题,每小题6分,共3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8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6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12000万元。建筑公司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2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4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12000万元中,8000万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产货物提供,4000万元由安装公司外购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40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30万元有合法票据。
(4)建筑工程公司内设非独立核算的宾馆,餐饮部全年取得餐饮收入100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5万元,酒水收入25万元,健身房台球和保龄球收入20万元。
(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建筑工程公司宾馆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9年2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380万元;
(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旅游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万元的固定收入;
(5)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准予其生产的旅游产品进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次性收取进场费5万元,当月该产品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旅游公司普通发票;
(6)处理已使用过的电动观光车10辆,原值4.2万元/辆,售价0.8万元/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3)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商店应缴纳的营业税;
(6)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
(7)旧车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8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
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5)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的具体数额;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 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金额;
(6)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费;
(7)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公司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房产原值300万元。20×8年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业务收入150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180万元;
(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室从7月1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12个月,月租0.2万元,每月收租金1次;
(3)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一份,支付保险费3万元;
(4)9月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赁价值30万元的鲜果拣选机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计40万元,每年支付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5元;②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30%;③金额以元为单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2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公司2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3)公司2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20×8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保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公司2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8年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取得合资企业支付的薪金8000元。
(2)2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报酬30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
(3)3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2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完税凭证。
(4)5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1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60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李某将其中的3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给汶川地震灾区。
(5)6月份,李某从其投资的上市公司分得2007年的红利2500元。
(6)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去年申购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该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000元。
(7)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该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捐款后的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分得投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李某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分得合伙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