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8月16日起,ACCA对于中国学员(第一次参加考试时间为2005年6月)将执行新的分阶段免试政策,详情如下:
学位种类 —学年完成情况 |
免试情况 |
会计学 – 完成第一学年课程 |
可以注册为 ACCA正式学员,无免试 |
会计学 – 完成第二学年课程 |
免试第一部分 3门课程,无需提供成绩单 |
会计学 – 完成第三学年课程 |
免试第一部分 3门课程,有可能免试 2.1*, 2.2* |
会计学 – 获得学士学位 |
免试 5门课程( 1.1 – 2.2) |
其他专业 – 完成第一学年课程 |
注册为 ACCA正式学员,无免试 |
其他专业 – 完成第二学年课程 |
有可能免试 1.1*, 1.2*, 1.3* |
其他专业 – 完成第三学年课程 |
有可能免试 1.1*, 1.2*, 1.3*, 2.1*, 2.2* |
其他专业 – 毕业 |
有可能免试 1.1*, 1.2*, 1.3*, 2.1*, 2.2* |
MBA – 获得MBA学位 |
免试 5门课程(1.1-2.2) |
CICPA全科通过 |
免试 5门课程(1.1-1.3, 2.2, 2.3) |
会计学专业
- 学员完成前两个学年(大一、大二)的课程后,能自动豁免第一部分的三门课程,而无需提供成绩单,但需提供大学教务处盖章的证明函。
- 学员顺利完成大学前三年课程并且在第二至第三学年学过ACCA免试评估部门所指定的和2.1-2.2相关的课程,则除自动豁免第一部分三门课外,还可以申请免试2.1和2.2,但需提供成绩单。
- 学员取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可以自动免试1.1-2.2五门课程,无需提供成绩单,但需提供学位证书。
其他专业
- 学员完成前两个学年(大一、大二)的所有课程,并且在第二学年学过ACCA免试评估部门指定的与1.1-1.3相关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试1.1-1.3中部分或全部三门课程。
- 学员顺利完成大学前三年的课程,并且在第二至第三学年学过ACCA免试评估部门指定的与1.1-2.2相关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试1.1-2.2中部分或全部五门课程。
注意:
- 未获得大学学历的非在校人员,只要年满21周岁即可通过成人途径(MSER)注册成为ACCA学员,但不能申请任何科目的免考。
- 申请牛津布鲁克斯大学的学士学位,需要出具相关英文水平证明,如CET-6, TOEFL 500分, IELTS 6.5分;如果没有英语证明,则不能申请1.3的免试。
- 学员只有顺利通过整学年的课程才能够申请免试。
- 针对在校生的部分课程免试政策只适用于大学本科的在读学生,而不适用于硕士学位或大专学历的在读学生。
- 获得硕士学位和大专文凭的学生的免试课程只能按所学课程的相关性由ACCA免试评估部门进行逐门评估而定。
- 在中国,会计学学士学位是指会计学士、会计学学士、会计与金融学士或经济学学士(专业方向为会计学,会计与金融,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
- 取得与会计学相关领域专业的学位都按“其他专业”对待,例如财务会计、工业会计、外贸会计、会计电算化、铁路会计等。
- 在大学第一学年所学过的课程不能作为申请免试的依据。
- 特许学位(即海外大学与中国本地大学合作而授予海外大学学位的项目),部分完成时不能申请免试。
-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本科课程的学生,而不考虑目前居住地点。
- 欲申请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的学员在取得本科学位之前,不能申请2.1和2.2课程的免试。
- 学员以国外大学学位申请免考,请直接到ACCA官方网站查询可免课程,一般不需要再提供国内的学历证明。
关于免考的特别说明:
- 英语专业本科(专科)学历证明只能作为学历证明使用,不能同时作为英语水平证明。所有证书(如学历、英语、CICPA)取得时间超过了10年,一般不能获得免考,除非事先声明不申请学位。
- ACCA以学员提供的个人材料作为评估免考的依据。如果注册后取得了相关的学历或证书,可以在ACCA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免考。
- 以上规则由ACCA提供并负责解释,有可能适当调整或变化。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我中心网站上提供的最新参考资料来初步确定自己的免考申请。但最终的免考结果,需要由ACCA英国总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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