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的观点: 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从思路上可以看出,规范政府的收费行为是这次改革的目的,把以前阶段性的收费取消,用法定的税费来筹集交通设施建设和养护资金;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额的同时尽量不增加现行社会负担。 燃油税费改革方面,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这里可以看出,公路养路费等已经完成了其历史的使命,将转由燃油消费税来行使其功能,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情况下,用车人的现行成本将会降低。 从本质上来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已经承担养护道路基础设施的职能,燃油消费税从职能来看对于跑收费高速的车辆来看存在重复收费,这就意味着燃油消费税目前征收的比重不应该太高,或许这就是这个税种目前不定义成燃油税和尽量不增加现有用车人负担的原因,这种阶段性税费的合法化自身就存在一定争议。 税额方面,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定额征收将意味着随着油价的价格上涨,使用者的用油消费税相对成本将会降低,目前的改革方案是不增加用油者的成本,但是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取决于社会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这些都是没有明确量化的东西,如果处在国际油价目前的价位上,成品油的改革后价格仍然没有太大下降,那只能意味着未来用油者将承担更高的使用成本。我们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量化的明确对我们判断至关重要,但目前来看,只能把握短期不增加社会成本。 因此,我们总体认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会减少用车人短期的成本,长期影响取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明确和量化。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不会有直接的影响,只能通过影响车流来间接影响到通行费收入,目前来看宏观经济的影响显然要比税费改革对高速行业的影响要大的多。我们维持对公路行业的“看好”评级,基于其在经济下滑周期中的弱周期性和较稳定的现金流,重点推荐赣粤高速、宁沪高速。 相关研究报告共享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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