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冲减企业资产损失
主要观点:
部分电力集团获得国资委财政补贴
国资委在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部分中央电力企业提供了126.7亿元灾后重建资本性支出,其中:向国家电网公司注资87.3亿元、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注资33.4亿元、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注资1亿元。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中央电力企业恢复生产。
财政补贴尚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
两次灾害造成国家电网直接经济损失224.5亿元,南方电网直接经济损失50亿元,中央直属发电企业直接经济损失613亿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60亿元以上。此次财政补贴尚不足以弥补行业所受损失。
财政补贴有助上市公司冲减资产损失
上市公司中华电国际、桂冠电力、东方电气遭受损失,我们认为这几个公司将会收到财政补贴。财政补贴能够冲减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提高企业利润,但并不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投资建议:
评级未来十二个月内,中性。
建议关注具有资产注入预期的水电企业,如桂冠电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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