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税收递延政策:《若干意见》有3条直接涉及保险领域,这些政策大部分与目前所处于的特殊经济时期有关,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蕴含其中的对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的政策态度变化。实际上在12月8日我们对国九条的解读时候,已经提到需要关注隐含的养老保险递延税收政策倾向,但是很短的时间内,以如此明确的方式提出养老保险递延政策研究,还是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期,这将导致市场对于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憧憬。鉴于其他国家类似政策所体现出的巨大影响,我们认为这是重大利好。
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是明显的税收优惠: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国际上对于个人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而目前正在研究的税收递延并不是力度最大的政策,其可实施程度是非常高的。当然限额规定也很重要,我们初步预计每月的抵扣额度应该不会超过500元,以免税收政策过于向富裕人群倾斜。如果是500元限额,对于寿险的推动也是非常巨大的。
个人养老保险通常被称为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障手段,也是本次政策研究的重点。与企业年金单纯账户管理的性质不同,养老保险是账户管理+大数原理,也是保险公司可以独享的领域,正因为附加了保险功能,所以其赢利能力将高于年金管理。
维持对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的长期合理价值判断,分别为21元、47元和23元。国际上通常熊市中保险股有35-50%的折价,我们认同这一折价率,但是估计本次政策预期将使折价率减少5%。
持续低息是投资保险股最重要的系统风险。目前并不是趋势机会的时刻,保险股的强BETA特性并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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