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ACCA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免试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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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gonzalez
时间:
2016-4-20 16:48
标题:
关于ACCA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免试政策调整
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考试于2009年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考试实行“6+1”制度,考试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在原有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基础上增加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共6门考试科目,同时增加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
ACCA于近期对CICPA “6+1”制度下的考试大纲和试题进行了重新评估,决定给予在2009年CICPA“6+1”新制度实行之后获得CICPA全科通过的人员(即获得新版CICPA全科合格证者)ACCA基础阶段 F1-F9所有科目的免试。
ACCA学员,如果在学习ACCA基础阶段科目的过程中获得了CICPA全科合格证(须2009年“6+1”制度实行后的新版证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追加免试。
对于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通过CICPA全科考试的ACCA学员,如果决定申请追加免试的,请务必在2015年2月28日之前向ACCA总部申请追加免试。(咨询电邮: #OD.SLCEXEMPTIONS@accaglobal.com; 电话: +44 (0)141 534 4042)。
欢迎光临 ACCA论坛 (http://bbs.accaspa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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