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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行业研究简报-降息寒冬中的一丝温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中涉及到三点直接与保险行业相关的内容,虽然我们认为属于长期的一个政策性利好,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实质性影响还有较多的不确定性,还需要进一步实质性的措施出台后才能逐步清晰,但我们也能隐约从中感受到降息寒冬中的一丝温暖。下面我们逐条来看对于行业的影响。
     第十四条: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做好灾后重建保险服务,支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
     我们认为,“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是比较容易落到实处的,而同时也会使得财险行业受益。众所周知的是,财险行业目前车险保费占比很高,总体超过6成,但赔付率情况较差。在汽车销售增量下降的同时,建工险、工程险保费的占比将得到提升,从而降低赔付率水平,使得财险公司或许可以获得一定的承保利润。
     “三农”保险的意义还是比较有限,主要是总量较小,从保监会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截至10月底,安信、安华、阳光、国元四家农业保险公司总计实现保费收入34.55亿元,仅占财险保费收入的1.6%,而这其中还包括一些非农业险的财产保险业务。
     灾区重建工作只是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形象,对于业绩没有实质性意义。
     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开放,长期来看对于财险公司是利好。财险公司也可以在现有的货运险的险种的基础上提供一揽子的服务,但从现阶段来看,一方面是出口的量在减少,而且可能还将持续减少,另一方面违约风险也在提高。因此我们认为短期内不会是对利润有多大的正面影响。
     第十五条: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投资收益率的下降,是我们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在第十五条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保监会2006年就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最近也正在对这一办法进行修改。我们看到,在2006年的这一管理办法中,针对产寿险公司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面有了一个总量的限制,分别是寿险公司为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险公司为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在鼓励保险资金加大对于基建项目投资的大背景下,如果能适度放开对于债权形式投资的一个比例限制,那么将有利于保险资金的收益率提高和久期匹配。
     在我们的年度报告里也提到了,在降息的这个周期中,基建项目的债权投资可能是保险资金的一个“出路”。有数据显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年收益率为6.2%左右,这一收益率远高于目前三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假设。我们看到,近期中国太保设立的“太保-乌江计划”,投资27个亿,期限10年,收益率为5.2%加浮动部分。这一收益率远高于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水平。
     对于鼓励保险公司购买企业债,我们目前还是持谨慎的乐观。从长期来看,企业债的收益率一般是高于国债收益率,也是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组成,政府的鼓励态度有助于在保险法修订稿中的这一项得以顺利通过,从而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和提高收益率水平。但目前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时期,大量投资在企业债上也面临着潜在的信用风险。
     第十六条: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我们一直认为养老年金的税优政策对于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前保监会在天津地区的试点虽然有些波折,但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发展趋势其实还是确定的,作为养老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是一个必然。这次意见的出台,想必将加速这一发展的速度。而在这一方面,保险公司有着先天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保险公司具体地说是养老金公司在这一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第一,相对于企业年金市场上的其他竞争者,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具有绝对的精算技术优势。第二,养老金公司由于资产性质单一,投资理念单一,效率更高,专业化程度更高,风险管控机制更加完善。
     其次,先入优势明显。虽然对于企业年金这一细分领域,各家竞争主体的进入时间前后相差较短,但作为此前唯一提供专业养老产品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在相关领域已经通过开发团体和个人寿险市场,中资保险公司已积累了大量的客户群,其中不乏铁路、电力、通讯、石油行业内的国有大型企业以及股份制或民营中小型企业。同时,保险公司已建立起强大的销售能力,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拥有一支规模庞大、专业化的销售队伍,销售培训体系非常完善。
     再次,建立在大型保险集团下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相对于银行、信托和基金管理公司具有先天优势。第一,企业年金虽然看重收益,但由于其资金用途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目的收益超过长期通胀水平,投资更注重安全性要求,而在这一点上,保险公司由于其特殊的职责,在投资上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就更加谨慎,而保监会所建立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也是对企业年金安全性的有力保障。第二,在保持长期稳定的收益方面,保险公司由于经营长期性的寿险产品所积累的经验和专长也具有比较优势。第三,保险公司在经营年金产品的优势同样体现在受益人在退休时能够顺利地将投资所积累的资产转化为保险公司定期给付的终身年金产品。
     对于参与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我们觉得长期来看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是有着重要意义的。但这项措施的推进也是非常有难度的,尤其以参股医疗机构的难度更大。目前,我国寿险行业短期健康险,尤其是团险中的短期健康险的赔付率是非常的糟糕,有很多公司在此类业务上甚至是亏本经营,这主要是由于道德风险导致的,而保险公司目前对于医疗机构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我们认为,如果能够以入股的形式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利益捆绑起来,那么一方面将有利于控制赔付率,避免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也将使得保险公司在合理的赔付率基础上设计产品,从而为更多需要购买医疗保险的客户提供完善的保障;再一方面也能够监督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使用的过程,避免过度用药和过度检验等长期存在的弊端。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加大基建项目的保险支持、鼓励保险资金对基建项目的投资、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都是对保险行业长期的一个利好。而其中前两项将可能在短期内就可以影响到公司的业绩表现。政策性利好虽然可能在利润表上表现出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或许可以使得这个降息的寒冬变得不那么寒冷。

相关研究报告下载:

Vfc68v3k.rar (55.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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