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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 F3 财务会计——财务报告的内容和目的

1. 针对于外部财务报告所提供财务报表的内容范围和目的
1.5 公司实体的分类
在F3的学习中,同学们会遇到主要的公司实体有三大类,第一个是独资企业,第二个是合伙企业,第三个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三种企业(或是公司)的分类中,因为需要用到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目的都有所不同,所以同学们需要在了解财务报告的基本内容和目的以后,再来看一下各个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告有什么要求和区别在哪里。
1.6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个体户,独资企业属性就是个人出资去经营企业、全部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独资企业所有人的个人财产来抵偿未清偿的欠款等负债。
独资企业主要有这样的特点:
1) 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想法甚至是喜好确定经营方式和经营对象;
2) 由于独资企业的独立性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3) 是否要持续经营企业或者是关掉企业,完全由企业主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独资企业缺乏可靠性的特点。
基于上面的这些特点,不难看出独资企业在对财务报告的要求严格程度上,处于很低的一个层次,甚至是不需要财务报告。因为这个企业内,企业主掌管一切,他不需要和别人商量,甚至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去从事一项负利润的项目,所以在这里,财务报告没有很大的用武之地。
1.7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从而经营共同的事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同分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学员在这里需要注意一下:有限合伙企业是近几年刚刚被承认的合伙公司的公司形式,它从原来的企业转型成为了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既享受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又赋有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即把原来的无限连带责任转化成为了可控的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企业成立初期,合伙人们签订的合伙协议非常重要,它包含几乎所有企业日后运行需要遵从的条款,当然也会对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加以描述,但是普通合伙企业仍不能够摆脱自己的属性,只需要合伙人同意了,就可以按照当成一致的理念去经营企业,也许同样是吃亏的项目,但是只要意见相投,就没有问题。所以,财务报告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地位和在独资企业中的差不太多。
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其实已经从企业变成了公司,所以,就要遵从公司的规定。财务报告在公司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样格式和编制方式都有相应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同样要遵守这样的规定。从记录到分析和总结,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的执行。
1.8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这种形态往往是最能被大家所熟悉的一种形态,同样在上面提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相同,只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合伙协议,而是按照真正公司的流程完成公司的建立,但是在财务报告实质性内容方面确实100%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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