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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国税总局将对离岸公司反避税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最新研究报告称,最近一系列政策显示,相关部门正在加强打击假借税务协定而逃税的投资机构,决心调查部分缺乏商业实质的离岸投资控股公司。其中最主要的政策即今年2月底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税函[2009]81号文(“81号文”),该文对于防止在华成立不具有商业实质的离岸公司来享受税收优惠将有制度上的限制和规范。

“81号文的颁布以及最近的一些政策动向都证明,国家在反避税方面有更严格化的趋势。”德勤驻香港合伙人林嘉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

德勤报告指出,中国内地的税收征管理念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税务机关对税收事项的判断从只重形式逐渐向关注和考察经济实质转变。特别在反避税方面,税务机关对带有避税动机的税务安排的审查将越发严格。

林嘉雪表示,81号文中的内容在反避税领域主要针对的是在中国投资的离岸公司,现在这些公司必须通过更规范的程序来证明自己有资格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而审核中将更加关注这些公司有没有具体的实际业务。部分海外公司或因为缺乏实质海外业务,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而需交税。

而近期重庆和新疆都已经有相关案件发生,当事人由于被认定为缺乏经济实质和真实、合理的商业目的,案例中所涉及的境外交易未被认可,离岸控股的特殊目的公司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因此未获得税务机关的同意。

林嘉雪表示,拟享受优惠协定待遇的离岸控股公司应着手准备取得并提供有关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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