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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9]产业振兴规划点评

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并非救市“专政”
主要观点:
产业振兴规划是我国“十一五”总体规划的延续
首先产业振兴规划的编制计划,并非因当前的经济下降而起,而是我国“十一五”总体规划的延续。为保障和落实“十一五”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长远规划,国家在事关经济全局的重大产业方面,需要做出细化规划,即编制产业调整规划。
产业振兴规划的编制活动先于本轮经济调整发生时间
其次,产业振兴规划的编制活动开始时间,早于本轮经济调整的发生。编制规划的前期工作,一般从新规划期的前2年就已开始。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拟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订年度编制计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我国的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全部为需要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因此也都需要预先编制年度计划。我国近期和即将集中公布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实际上只是审批流程上导致集中公布的结果。市场却把它理解成了政府为救市而出的匆忙之举。
产业振兴规划内容主要着眼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最后,产业振兴规划的内容并非为刺激需求,而是着眼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规划,作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手段,其功能主要是作为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核重大项目和安排重大投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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