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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bycl 发表于 2009-4-22 16:47

2009年新考试制度下大纲解读《经济法》

从2009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发生重大变革——不仅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而且增加了考试门数。根据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新考生适用新教材、新考纲。因此,解读和掌握新考纲的精神与内容,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所在。<br/>  解读2009年考试大纲,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br/>  <strong>一、考试制度发生重大变革</strong><br/>  1、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有效地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br/>  2、考试增加了课程门数: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六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个科目。<br/>  <strong>二、考核要求分为三个等级<br/></strong>  作为一种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掌握和具备与其执行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具体分为三个等级:<br/>  1、专业知识理解能力——要求考生掌握构成注册会计师知识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内容。其考核办法应该为直接考法律规定。<br/>  2、基本应用能力——要求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能够解决基本的实务问题。其考核办法可以为客观题,但不是直接考法律规定,而是考有情景的运用题。<br/>  如2008年单选题第6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br/>  3、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能够解决较为复杂的实务问题。这类能力要求可以考综合题。<br/>  <strong>三、十五章教材分为七个方面,共有八大考核目标</strong><br/>  1、第一章:要求熟悉法律基本理论、中国法律体系结构和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民商法基本制度、诉讼仲裁制度的运作原理;运用法律基本理论理解相关具体法律制度。<br/>  2、第二到四章:要求掌握各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的特点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理解公司法律制度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内容。<br/>  3、第五到七章:要求掌握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掌握这些制度与商事主体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br/>  4、第八到十章:掌握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重要制度以及这些重要制度间的区别与联系;运用这些法律制度分析实务中的具体问题;理解和认识与会计制度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br/>  5、第十一章:要求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掌握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和操作程序。<br/>  6、第十二、十三章:要求掌握中国支付结算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运用这些制度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br/>  7、第十四、十五章:要求掌握工业产权制度及竞争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内容及重要制度;理解这些制度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br/>  8、最后总目标是综合各章知识进行分析、判断,避免工作中潜在法律风险的发生。<br/>  <strong>四、考试内容发生变化<br/></strong>  根据测试内容、参考法律法规与掌握的新教材的信息,可见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章节有:<br/>  1、第一章作了重大修改,不再是阐述经济法基础知识,而是阐述法律基础知识,并且加入了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等内容。<br/>  2、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未作大的变动,只是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等内容。<br/>  3、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原为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这章有较大改动,第一节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并新增第六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内容。其第二到第五节内容亦有稍微变化,如修改了资产评估的范围,增加了企业国有资产向管理层转让等内容。<br/>  4、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有重大修改,内容大为简化,难度大为降低。<br/>  5、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原为知识产权法,该章删除了著作权法,并且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移到了第十五章。本章的专利法部分按照2008年12月的《专利法》和2002年12月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br/>  6、第十五章竞争法为2009年新增,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在第十四章知识产权法中,反垄断法为今年新增。<br/>  <strong>五、题型减少、分值变化、难度降低<br/></strong>  根据样题可见题型减少、分值变化、难度降低。原客观题50分,题型有单选、多选和判断;主观题50份,为四道综合题。现改为单选31题,每题1分;多选26题,每题1.5分;取消了判断题;综合只有两题,共30分。考试时间只有2小时,可见难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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