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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4

<P align=center 楷体_GB2312? FONT-FAMILY: #990000; COLOR: 18pt;><B>第五部分<BR>阿根廷探戈太难学</B></P><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起源于一条小路不太受年轻人欢迎 <P>    刘京胜 <P>    提起阿根廷,凡足球爱好者,皆知道那里有个博卡俱乐部;而舞蹈爱好者必对阿根廷的探戈推崇备至。而如果将博卡与探戈联系起来,那就找到了探戈的发源地——一条不起眼的“小路”。 <P>    博卡在西班牙文中是“口”、“嘴”的意思,也是位于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拉普拉塔河港口的一个地名。就是在这个港口的一条小路上,诞生了探戈。 <P>    当年的港口地区,曾经繁荣一时。各种货船进进出出(至今我国赴阿根廷的货轮仍在这个港口停泊),构成了阿根廷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关口。同各地的港口一样,由于大量船员上岸,众多的咖啡馆、夜总会、酒吧等应运而生。此外大批源于非洲、北美甚至欧洲的移民滞留在港口,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外来社会群体。他们大多社会地位低下、生活不稳定,在酒吧里靠酗酒、唱歌、跳舞来消磨时光或发泄对社会的不满。阿根廷探戈实际上是这种特殊环境下产生的一种特殊艺术形式,其舞蹈是在米隆加、哈巴涅拉、坎东贝等拉美、非洲地区多种民间舞蹈基础上演绎而成的。 <P>    “小路”是一条长约200米、宽30米的街巷。很早以前,这里是一条铁路支线,两侧建有多处娱乐场所,各类人物在此任意唱歌跳舞,逐渐发展出一种新型娱乐形式,也就是探戈。在阿根廷,有首相当有名的探戈曲《小路》,它的曲作者胡安•德迪奥斯•菲利维托就是在这条小路上散步时灵感突发写下此曲的。作曲家晚年病重时,经他的一位朋友努力,1955年阿根廷政府决定以他的作品《小路》命名这条小街,并且进行了修整,在小街上建立了一些雕像,把它变成了一个探戈史的露天博物馆。走在这条小路上,仿佛置身于一个画廊:街道墙壁和阳台外侧都画上了颜色对比强烈、线条粗犷的与探戈有关的壁画,如《歌曲》、《纺织女》,还有一些雕塑,如《锚》等。这些作品有些直接表现了探戈表演,有些则介绍了探戈产生的历史环境,构成了一部探戈简史。“小路”也被公认为探戈的发源地。 <P>    阿根廷探戈其实非常不同于我们看到的社交舞和国标舞中的探戈表演。它其实是一种唱多于跳的艺术形式。而且它的唱是清一色男性,且都是独唱,偶尔有几个小滑稽剧穿插。激昂的键盘手风琴是伴奏的主旋律。它特有的切分节奏总是给人以心灵的撞击,歌词和曲调有一定的叙述性,让人依然能感到当年底层平民的悲伤和沉重。探戈舞蹈也不像国标舞中的舞伴那样,两人上身向后呈V形展开,并且快速转动头部,显示出华贵与雍容。阿根廷探戈是两个舞伴的身体并行直立,几乎贴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贴身动作,探戈被引进巴黎时曾引起轩然大波),并且快速旋转、踢腿,非专业人士很难将这些动作连贯起来。当年马拉多纳曾请了一位专业教员教他跳探戈,准备在婚礼上为来宾们一展身手,无奈他那粗壮的足球腿与短时间的训练使他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计划。 <P>    或许正因为过于难学和曲高和寡,阿根廷人对于探戈的态度,有些类似北京人对京剧的看法。就是年纪大的人喜之不尽,而年轻人却敬而远之。也许是出于记者的习惯,我特意问过一些当地人,结果年老的人颇以探戈为自豪,而青年人却坦言它是注定要消亡的东西。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4

<P align=center 楷体_GB2312? FONT-FAMILY: #990000; COLOR: 18pt;><B>第五部分<BR>里约热内卢,桑巴舞的故乡</B></P><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都想一睹风情万种的巴西少女,但跳桑巴的多是老者、壮汉和中年妇女 <P>    张川杜 <P>    当地时间2004年2月24日清晨6时,巴西里约热内卢的狂欢节桑巴舞赛场沸腾了。和着强烈的旋律,游行通道上4000名桑巴舞演员疯狂起舞,纵情地歌唱。两边的看台上,观众们扭动着臀部,伸开双臂左右摆动。演员和观众汇成了欢乐的海洋。这就是记者在狂欢节现场看到的一幕。 <P>    里约热内卢狂欢节在每年的二三月间进行,以桑巴舞表演人数多、服装华丽、规模宏大、气氛热烈堪称“世界之最”。记者惊诧于里约热内卢市民对狂欢节的痴迷,人们把整座城市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狂欢之都”,记者所到之处无不张灯结彩,人人身着盛装、浓妆艳抹拼命地扭动腰身大跳桑巴舞。 <P>    巴西的桑巴舞源自非洲,艺术家们揉合了在巴西流行的各种舞蹈之长,发展成为进行式的队列桑巴舞,这种舞步法简单,变化少,但特别讲究胯和臀部的扭动。 <P>    跳桑巴舞,对巴西人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本领。巴西人臀部丰满,扭起来整个腰部以下如波浪般起伏摆动,看起来是一种美的享受。因为跳桑巴舞,许多巴西姑娘甚至老太太都以臀部圆大为美。她们专门去桑巴舞学校或者健身房,科学而有针对性地锻炼,目的是要使臀部的肌肉更发达。如果在巴西的海滩上碰到身穿三点式泳装的年轻姑娘有意无意地展示自己的臀部,也别当成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P>    狂欢节在巴西是最大的民间文化展示活动之一。在今年的狂欢节期间,光是各桑巴舞学校的桑巴舞比赛就进行了5天。有60个桑巴舞学校参赛,分5组进行比赛,演员达20多万人。里约热内卢人把街头桑巴逐渐变为桑巴游行。表演在占地8.5万平方米的游行通道上进行,场面壮观。 <P>    今年参加表演的贝加弗劳拉桑巴舞学校给古老的传说注入了新的内容,通过桑巴舞向人们展示亚马孙河的传奇和神秘。只见主花车上,一艘木船正航行在“亚马孙河”上,船工们在河上捕鱼,两岸是热带雨林,遍地是芒果香蕉等水果。看到此场景,人们仿佛回到了巴西的母亲河亚马孙河流域,能感受到它赐予人们的勇气和力量。 <P>    据里约热内卢旅游局公布,今年参加狂欢节的国内游客有32万人,国外游客有10多万人。美国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等商贾大亨、高官政要还乘专机或私人游艇抵达里约热内卢。他们除了观看狂欢节的表演外,还与演员们共舞。 <P>    不少人以为看桑巴舞可以一睹风情万种的巴西少女,其实不然,在桑巴舞表演中,领舞的基本是全裸或半裸的苗条女郎,但在游行方阵中,多数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腆着啤酒肚的壮汉和矮胖的中年女士,他们激情饱满,舞姿也很优美。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5

<P align=center 楷体_GB2312? FONT-FAMILY: #990000; COLOR: 18pt;><B>第五部分<BR>墨西哥城街名稀奇古怪</B></P><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100条街道叫一个名古今名人“住”同一区 <P>    张金江 <P>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墨西哥城为自己那些大大小小密网如织的街道该叫什么名字费尽了心思。 <P>    初到墨西哥城,走走它的主要街道,你的第一个印象多半是:墨西哥真革命!因为这里几条最主要的街道分别叫改革大道、起义者大道和革命大道。 <P>    被誉为墨西哥城第一街的“改革大道”为西南、东北走向,它穿墨西哥城中心而过,街道中心矗立着代表墨西哥革命精神的独立纪念碑,街道两侧有众多著名历史人物的纪念雕像,是全城最宽最美的林阴大道,可与北京的长安街媲美。这条大道是为纪念墨西哥历史上第一位印第安人总统贝尼托•胡亚雷斯进行的改革事业而建。“起义者大道”是南北走向、穿市中心而过的一条大道,它长50余公里,是墨西哥城最繁华的商业大街,为纪念墨西哥20世纪初发生的农民起义而得名。为纪念墨西哥1910年至1917年的反帝反封建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墨西哥城有了“革命大道”,它是一条南北向的大街,非常宽阔,一直通向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中国大使馆就在这条街的南端东侧。另外,墨西哥城中以历史上重大事件命名的街名还有许多,如“宪法大道”,它是为纪念墨西哥立宪会议1917年2月通过的宪法而命名的。 <P>    虽然墨西哥的主要街道如此“严肃”,但你别以为在墨西哥走街串巷永远如读大部头的历史书般沉重。随着城市不断扩张,为给大街小巷起名字,人们早已用光了已故总统、革命英雄和军事战役的名字。结果有意思的是,100条街道同叫一个名,如这里有100多条用墨西哥国父胡亚雷斯命名的街道,有200多个地方用墨西哥宪法的起草者贝努斯蒂亚诺•卡兰萨的名字命名,还有将近300个地方的名字源于墨西哥最伟大的总统——拉萨罗•卡德纳斯。当别人问路时,墨西哥市民很可能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反应:同时指向城市的两个方向。 <P>    在墨西哥城,某月某日也可以用到街名上。如为纪念1862年5月5日普埃布拉城抗法保卫战取得的胜利,这里有近200条“5月5日街”;为纪念墨西哥1810年9月15日爆发的争取独立战争,这里还有以“9月15日”命名的街道。实际上,没人清楚这样的“日期街道”在墨西哥有多少,总之,初来乍到的人会有不少机会找到一个与自己生日相符的地址。 <P>    在其他国家比较常见的“名人街”,在墨西哥也变得更富有想象力。在这里,所有知名的作家、音乐家、科学家和哲学家都被聚集在一个街区。我们可以站在托尔斯泰街和但丁街的街角,也可以很方便地转到狄更斯街和莫里哀街走走,然后再往威尔第街和瓦格纳街、苏格拉底街和荷马街遛遛,想象他们之间前所未有的对话在这个相当魔幻的时空里实现。 <P>    同样的创意你还可以在墨西哥市中心的另一个区碰到,那里所有的街道都用拉美国家的名称命名,如巴西街、阿根廷街、委内瑞拉街和萨尔瓦多街。在这个区漫步,感觉像在做环球旅行,不用乘坐任何现代化交通工具,就可以快捷地周游世界。实际上,为了标识自己的庞大城市,墨西哥人几乎用遍了世界上所有名胜景观的名称,网罗了众多江河湖海的词汇,借用了各路神灵、鸟类花卉、调色板上的五颜六色以及日月星辰的美名。 <P>    在这里,很“俗”的食品街名随处可见,比如“鱿鱼大街”和“小虾大街”,“金枪鱼大街”和“洋葱大街”,还有“玉米大街”、“稻米大街”、“蚕豆大街”等等,不一而足;但非常高雅的大街在墨西哥城也比比皆是:“希腊文化”、“罗马文化”、“墨西哥文化”、“阿兹特克文化”、“玛雅文化”、“体育文化”街把墨西哥城搞得真的很“文化”,更何况这里还有世界电影街、墨西哥电影街和其他零星散布的以电影命名的街道。另外,一些并不热门的艺术、工艺甚至科学研究门类在这里也可以派上用场,像“心脏病学大街”、“天文学大街”、“正牙学大街”和“发型师大街”,甚至还有学术味更浓、想象中只该在法国出现的“结构分析大街”等等,像此类名称,估计除了在墨西哥城你是很难看到的。 <P>    当然了,在一个如此庞杂的街道命名体系中,免不了会有不和谐的声音和冲突。墨西哥城中有21条大街以“和平”命名,但同时有18条大街被叫做“高度紧张”;这里的“巴拿马运河街”长不足100米,而“百米大街”却长达近1英里;另外,这里的“民主大街”、“司法大街”和“人权大街”偏偏处在一个充满暴力和犯罪的居民区,也许这样命名是出于一种急切的盼望吧,否则真是很难理解。 <P>    还有,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墨西哥城街道重名太多,如果你应邀去一个朋友家做客,而且是第一次去,那事先千万要把朋友家的详细地址问清楚,包括大区名、小区名和具体的街名。当然这也分地方,在墨西哥城中心地带坐落着一个大型的绿地公园,住在那里的人们有着一个走遍世界都很难重复的地址:墨西哥国墨西哥城墨西哥大道。</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5

<P align=center 楷体_GB2312? FONT-FAMILY: #990000; COLOR: 18pt;><B>第五部分<BR>百老汇,世界名剧都在这里演</B></P><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艺术制作一点没框框追求效果舍得花大钱 <P>    程刚 <P>    世界舞台剧的中心有两个,一个是伦敦西区,一个是纽约百老汇。伦敦西区以原创闻名,而百老汇则以成功的舞台剧商业操作享誉世界。谈起对百老汇音乐剧的认识,不久前专门考察了百老汇的音乐剧的我国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于平先后用了几种表述:轻歌剧、喜歌剧和当代流行乐舞的结合,舞台艺术的时尚化,时尚的舞台艺术化。它是一种以挣钱为目的大都会戏剧。 <P>    “百老汇只是纽约的一条街道,在纽约的时候,我们天天都到这里来看戏。每天,这条街上几十个剧场的演出票几乎都能卖完,场场爆满,真是不能不佩服这里的神奇”。于平在看完了《阿伊达》、《狮子王》、《歌剧院的幽灵》等剧后,对百老汇舞台将艺术魅力转化为商业魅力的奥妙有了自己的发现:“百老汇没有任何艺术上的框,除了好听、好看、有意思,它绝不拘泥于其他什么艺术规定,反过来,任何艺术中只要能让观众眼前一亮的东西,它都可以拿来就用。”比如,百老汇绝不拒绝复制。 <P>    很多著名的舞台剧,像《猫》、《歌剧院的幽灵》等,都是在伦敦西区原创,在百老汇走红的。只要这个戏有观众缘,百老汇的制作人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买过来,并进行精细制作。再比如,传统音乐剧里,每个人物都有专门的音乐形象,歌曲还有叙事、咏叹的规定程式,但是百老汇不理这一套,只要好听,怎么唱都行。在《猫》剧里,故事很简单,猫族的头领老了,要选新的猫族头领,猫族所有的猫都回来了,各种各样的“猫”唱各种各样的歌,讲述自己的经历。这个戏最主要的就是歌好听。要是照着歌剧的样子来写,估计怎么也演不了现在这么多场。于平觉得最说明问题的是《狮子王》里动物的表现手段。狮子王本身是用戴面具来表现的;野猪用的是跑旱船;长颈鹿用的是踩高跷;而野牛群则是用皮影来表现的。“真是有点随心所欲、信手拈来的意思”。 <P>    “百老汇极其注重观众看戏时的欣赏快感,为了营造哪怕是一刻、一个场面的效果,都不遗余力,不惜工本”。这是于平对百老汇音乐剧感受特别深的一点。除了音乐、舞蹈以外,道具、舞台,乃至整个剧场的设计,都被视为整个舞台艺术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一个视觉冲击投资数百万美元的事,在百老汇舞台剧中并不鲜见。 <P>    《阿伊达》里,有一个立起来的游泳池,池里的水碧蓝清澈,还有人在游来游去。《猫》剧则是一个由20件道具搭起来的猫族生活的大垃圾场,观众就坐在这个猫族的家里欣赏一切,“猫”从剧场各个角落出场,身临其境的人们一下子就能悟到,原来《猫》演绎的正是人的社会。还有,《西贡小姐》里,直升机真的降落在舞台上;《现代米丽》里,一部电梯在舞台上下,演员在里面跳着踢踏舞…… <P>    如果说这些还与音乐剧的剧情密切相关的话,《妈呀》的最后,一对恋人站在一个缓升起的S型平台上向月亮移去。这个平台是一个耗资很大的液压平台,于平有点想不通:“除了一点意境外,这个场景和整个剧情并没有太大关系,但是百老汇就这么做了,要的是观众在那一刻的惊奇。”于平感慨,在舞台设计和投入方面,我们国内和百老汇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儿,百老汇一个舞台剧的投入,大概在10万至150万美元之间,舞台上的声、光、电等高科技制造的效果,“简直好看极了!” <P>    百老汇的票价,说起来普通的都得好几百美元一张,但实际上大多数人看戏,只需花50到10美元就够了。可在国内,一个演出票卖到80元、150元的有的是。百老汇的售票很灵活,七八张票就是团体票了,可以打折。到了晚上,百老汇专门有一个卖当天剩余票的地方,票价对折,到那里去买,肯定能看上戏。而且,百老汇的剧院非常密集,只要你来看戏,这家剧院的票没了可以到那家看。但是国内的剧院分布就太散了,万一先去的剧院没票了,想再去别的地方看肯定来不及。在这些方面,百老汇都为来看舞台剧的人周到地考虑了。 <P>    百老汇的宣传上,倒和国内有些相似,也要在媒体上有正有反的炒作;不一样的是,给《纽约时报》版面的钱广告公司先出,至于制作人给广告公司多少钱,则得看宣传给舞台剧带来的上座率的提升效果。 <P>    百老汇剧是冲着挣钱而且是挣大钱去的大都市舞台剧,这没错。但并非在百老汇上演的舞台剧都能赚钱。这些剧目中,80%收不回投资,只有20%可以赚大钱。那么,为什么还有人大把大把地给百老汇音乐剧投钱呢?于平从美国人那里了解到,这就像买股票、做期货一样,是一种赌博,一旦成功就能赚大钱。有意思的是,在百老汇,经济上成功的音乐剧,它的社会效益通常也非常好,因为“一个能演5年左右的舞台剧之所以引起那么多观众的共鸣,一定是人类的共同情感”。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6

<STRONG>在“凯伦庄园”感受非洲爱情</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难忘经历写就《走出非洲》百年老树见证炽烈情感 <P>    费茂华 <P>    在凯伦庄园的草地上,仰望那棵100多岁的火焰树——它见证了一段世界闻名、如火焰一样炽烈的爱情。如今相爱的人已经逝去,但这树顶艳红的花朵依然如火焰一样在燃烧。我顺着风的方向望去,草地中央那所房子里,一帘窗纱被风轻轻地向屋子里吹去,仿佛掀开了房间的一角,带出了一分阴暗和忧伤。 <P>    凯伦庄园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原占地600亩,现在的凯伦庄园暨凯伦故居博物馆的大小只是原来的1/30,虽然面积不大,但吸引着来肯尼亚的游客的目光。 <P>    凯伦•布里克森,丹麦著名作家,1914年嫁给瑞典男爵布洛•布里克森•芬内克,并随丈夫一起来到肯尼亚经营咖啡农场。1918年,凯伦结识英国猎手丹尼斯•芬奇•哈顿。1921年,凯伦同丈夫分居,接过农场的管理权。1931年,丹尼斯坠机身亡。凯伦随后回到丹麦,成为职业作家。1937年,她的自传小说《走出非洲》问世,并问鼎诺贝尔文学奖。 <P>    于是,我跟随那掀开窗纱的风进入到凯伦曾经住过17年的房子,寻找那一段曾激发了凯伦创作灵感的生活的痕迹。 <P>    凯伦故居约200多平方米,有9个房间。一进门的3个房间被工作人员占据,作为办公室和出售纪念品的商店。沿着一条狭长走廊走到尽头,才真正进入了凯伦曾经生活过的世界。 <P>    走廊尽头左边的房间里陈列着凯伦和亲友的照片,其中最显眼的是门口靠墙摆放的一张凯伦年轻时的照片。“这是凯伦刚到肯尼亚时照的,当时她29岁”,陪同我的导游罗丝小姐说。照片上的凯伦包着头巾,透着青春活力的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一双深邃的眼睛充满对生活的希望和幻想。然而,凯伦到肯尼亚不久就发现布洛是个花花公子,沉迷于女色,婚后一年就将梅毒传给凯伦,使凯伦不孕。 <P>    在卧室里的另一张照片上,凯伦的发型已变成成熟女性的式样,手支着左腮,眼睛低垂,看不到她的眼神了。 <P>    丹尼斯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1911年来南非探亲后,爱上了非洲。他风度翩翩,特异独行的风格影响了不少当时的名人,如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儿子和英国温莎公爵。1925年,凯伦与丈夫离婚后,丹尼斯和她住到一起。于是,在凯伦那600亩的庄园里,在那棵溢满清香的鸡蛋花树下,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丹尼斯枕着凯伦的腿,沉醉在凯伦所描述的幻想中。如今,黄白相间的鸡蛋花依然挂满枝头,当年凯伦和丹尼斯相互依偎的木头长凳却已经腐朽,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架子支在地上,有说不出的冷清与寂寞。长凳面对着的恩贡山是丹尼斯长眠的地方。“在英国松软肥沃的大地和非洲山脊之间,是他一生走过的道路……在伊顿的桥上箭离开弦了,沿着它自己的轨道,击中了在恩贡山上的石碑”,凯伦在《走出非洲》中这样写道。丹尼斯死去的那一年,凯伦卖掉庄园和所有的家具,孤身返回了丹麦,从此再没回过非洲。 <P>    回到丹麦6年后,凯伦在非洲所遭遇的一切“由蛹化蝶”,变成世人尽知的作品《走出非洲》。 <P>    现在,丹尼斯那张充满忧郁笑容的照片就放在凯伦29岁时拍摄的照片的对面,两张年轻的脸互相对着,两双渴望生活的眼睛互相望着。 <P>    在陈列室的外面,饭厅的桌子上,碗碟如新,摆放得整整齐齐,仿佛主客就座,马上就要开席。“这张桌子是当年凯伦房子中的原件,而椅子是复制品”。罗丝小姐说,“当年凯伦破产以后,把所有东西都卖了,后来成立凯伦故居博物馆,许多买了东西的人又把东西送了回来,但有些还是找不到了”。 <P>    我看见饭桌旁的高脚茶几上,放着一个白色瓷盘,很显眼。盘子的中央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曾有许多参观者以此判断它产自中国,拿起来一看,盘子背面却写着“英国制造”。饭厅对面的客厅里,地上铺着一张制作精美的豹皮,显出当年凯伦的富足和对狩猎的喜爱。罗丝小姐说:“这张豹皮也不是原件,凯伦把原件送给了丹麦国王,现在的豹皮是电影《走出非洲》的道具。” <P>    站在凯伦的故居,我想,虽然她将自己的作品定名为《走出非洲》,但是她已经把一切留在了这里,包括她的婚姻、爱情、庄园,甚至爱人的遗体,她又怎能真的走出非洲呢?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7

<STRONG>2000木乃伊要解千古之谜</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神秘莫测的古文明未解的千古之谜 <P>    刘宏 <P>    前不久,考古学家在秘鲁首都利马附近的一个穷人区发现了一座大型古代地下公墓,从中出土了2200余具木乃伊。据考古学家介绍,这批数量惊人的木乃伊大部分属于古印加帝国,而根据公墓的规模推算,最终出土的木乃伊将会达到1万具之多。 <P>    神秘的古印加帝国是由南美洲印第安人创建的,于公元1438年正式立国。在公元1533年被西班牙军队征服前,它是一个地域辽阔、文明发达的古帝国。版图包括现在的秘鲁全国,北至厄瓜多尔,西沿太平洋海岸,东达玻利维亚全境,南到智利北部和阿根廷的西北部,以现在秘鲁的库斯科为中心创造了辉煌的文明。但由于没留下什么文字记载,而且突然消失,所以印加成为人类历史上最神秘莫测的古文明之一,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未解之谜。 <P>    玻利维亚和秘鲁交界处的的喀喀湖东南21公里,层峦叠嶂的安第斯高原上,坐落着古代美洲最卓越、最著名的古迹之一——太阳门。这个前印加时期的庞然大物由重达百吨以上的整块巨石雕琢而成,高3.048米,宽3.962米。门两侧画着48幅方形图案,分列三排,簇拥着上方一个会飞的神。门上镂刻的许多象形文字被考古学家认为是一种天文历。按照这种历法,一年只有290天,一年的12个月中,有10个月只有24天,其余两个月为25天。没人知道这种与现在的太阳历大相径庭的历法究竟是如何运转的,只知道每年9月21日黎明的第一缕曙光总会准确无误地穿过太阳门的正中央。 <P>    秘鲁西南部著名的纳斯卡谷地上,有许多由深度为0.9米,宽15厘米至数米不等的人工沟组成的巨大图画。这些画一般都有几百平方米大,按现代二方连续画法进行(每隔一定距离就重复出现画面)。画的内容包括各种动物、植物和人物。根据美国航天飞机拍下的图片显示,只有从300米以上高空才能看清这些巨画的全貌。完全没有掌握飞行技术的古印加人是如何绘制这些巨画的?他们绘制这些地面上难以欣赏的画是给谁看的,目的又是什么?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难道真像有些人猜测的那样,这些人工沟是天外来客光临地球时起降用的跑道吗? <P>    印加帝国的发祥地在的的喀喀湖畔,这里虽然是海拔4000多米的高原,但水量丰富、阳光充足,是农业立国的最好地方。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印加人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安静地生活。400多年前,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先是诱杀了印加皇帝阿达瓦尔巴,然后率兵前往印加首都库斯科,企图搜寻更多的宝藏。但令人惊异的是,在库斯科城中,无论是宫殿、神庙都空无一物,整个库斯科城成了一片“死地”。印加帝国的人们以及大量的财富,何以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今仍令历史学家们感到迷惑难解。当时印加人口近千万,拥有精兵7万,难道不敌皮萨罗率领的180名西班牙人?如果当时发生了严重的瘟疫,难道西班牙人就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就算印加人认命了,向瘟疫低头,垂首等死,试想近千万的人口,如何能消失殆尽? <P>    正因为神秘的印加帝国给后人留下了太多不解之谜,所以人们对考古发现寄予特别的厚望。这次出土的木乃伊不仅数量巨大,而且非常罕见:2000多具木乃伊都是被成捆埋葬的,每捆有几具木乃伊,成人也都像胎儿一样蜷缩着,最多的一捆有7具木乃伊,重达几百公斤。每捆木乃伊的顶端有一个用棉花填充的假头作为公共的头,而这之前只出土过一个印加人木乃伊的假头。最难得的是,这次出土的木乃伊中,有成年男女,也有老人孩子,有富人也有穷人,简直就是印加社会结构、生活习俗和文明程度的大写真,为研究神秘的印加帝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科学根据。不过,目前这批木乃伊自身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答,考古学家们能否凭借这次的发现解开印加帝国的千古之谜还要拭目以待。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7

<STRONG>穿越时空游埃及</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拜会早逝的法老感受古国的神秘 <P>    乔永清 <P>    从首都机场出发,我们一行7人踏上了去埃及的旅程。夜里1时,我被同伴叫醒,急忙往窗外看,飞机已经降低了高度,感觉像坐在阿拉丁的飞毯上,正飘过开罗市区的上空。开罗夜晚的灯光很美,我还隐约看见了灯光照射下的金字塔。有着古老文明的埃及,使人自然会怀上一种朝圣的心理,随着飞机的下降、滑行,我们转眼便踏上了这片神秘的土地。 <P>    凌晨,天还没亮,窗外好像有扩音器传出的歌声,仔细一听又不是,整个城区的上空,开始响彻的是咏诵经文的声音……对于没有过宗教体验的人来说,这一时刻的感觉真是特别。同一个时间内,开罗城内几百座清真寺沐浴在晨光中,整个城市都在聆听如歌如诉的诵经声,那是一种古文明的久远与宗教的神秘混杂在一起的震撼感觉。 <P>    开罗有世界上最好的博物馆,创建于1858年,1902年迁到现址,由法国人帮助设计,收藏了自古埃及法老时代至公元6世纪的文物近10万件,历史绵延4000多年。走进博物馆,犹如步入时光隧道,历史似可触摸,每件展品都讲述着古埃及的悠久—— <P>    公元前3200年上下埃及统一,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在长达2200多年的“法老”时期,曾有过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公元前30年至公元395年埃及被罗马统治。公元640年,阿拉伯人迁入埃及,至9世纪中叶,埃及阿拉伯化的过程大体完成…… <P>    白天,我们登上开罗塔,望尽开罗全城。尼罗河水缓缓地流过城区,给开罗城增添着灵气。往远处望,山顶的古城堡依稀可见,那是埃及苏丹萨拉丁为抵御十字军的入侵,保护开罗城,于1183年建造的。近处是许多现代的楼房和纵横交织的立交桥,到处都是穿行的车辆,停在路边的轿车也很多,但很少看到自行车。开罗是非洲的第一大城市,人口有1400多万。城区的边缘,已经可以看出膨胀的痕迹,大量的人口向城市聚集,加重着这座老城的负荷。 <P>    夜晚的开罗,展现出她神秘妩媚的一面,阿拉伯文化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们应邀登上“法老号”游船,在入口处碰到了两个扮作古埃及人模样的武士。他们的服饰、扮相都非常逼真,黝黑的皮肤区别于所能看到的现代埃及人。随行的人介绍,古埃及人就是这种肤色,现在的埃及早已阿拉伯化了,我们只能看“秀”出来的埃及人。泛舟尼罗河,品尝着各种美味佳肴,观赏着两岸的迷人风光,从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吹来的阵阵晚风,撩拨着船上来自不同国家游客的心。 <P>    梦境中的金字塔矗立于沙漠的边缘,站在它的脚下,会感到令人目眩的视觉冲击,无论什么原因都会让你陡然间变得卑微,产生莫名的敬畏。古埃及人不仅用这些高耸的巨大建筑显示了权力的威严,更用巨大的智慧让自己的想象跨越了历史的经纬,征服了时间。 <P>    从和金字塔有关的数字中你就能想象它们的规模: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建于公元前2690年前后,原高146.5米,因年久风化,顶端剥落近10米;原四周底边各长230米;塔身由230万块方石砌成;每块石头重2.5吨;10万人用30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关于金字塔如何建成的解释在这些数字面前都显得可疑。 <P>    我们从金字塔正面进入墓穴,平滑如镜面的巨石间相接如线,规整如初;笔直的甬道,还有伸展升扬的空间,宏伟如殿堂,让人惊叹金字塔作为一个整体,外观如此雄浑壮阔、内部又这样精巧细密,实在是穷尽我们凡人的几何想象力而不得。 <P>    让人相信金字塔的周边最早是有绿洲、河流的是我们真的看到了出土的太阳船,其位置是在胡夫金字塔的南侧,原址上还建成了博物馆。据介绍,胡夫的儿子当年就是用太阳船把胡夫的木乃伊运到金字塔安葬的。原址博物馆内,还有与太阳船原型比例相等的复制品,建造得同样精细。由这个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太阳船为木质结构,其外型特点是两头高高翘起。它是用黎巴嫩出产的雪杉木由绳索捆绑而成的。 <P>    卢克索是公元前3200年—公元前2270年古埃及首都底比斯的一部分,位于开罗以南700多公里。据说那时卢克索人烟稠密、广厦万千,完全不是现在这般只有8万人的“小城”。我们从开罗仅坐了45分钟的飞机,早上6点多就站在了它城中的街道上。 <P>    在城里租一辆车很方便,我们决定先去尼罗河西岸的帝王谷。据说约有500座古墓散布在卢克索地区,而仅在帝王谷就有64座。进入国王和王后墓分在的两个山谷,由于气候干燥炎热,地表风化,这里几乎寸草不生,而据说这恰好适宜在墓中安放木乃伊。在开放的陵墓中,我们重点看了帝王谷中最后被发现、也是惟一未被盗过的法老图坦卡蒙的墓穴。 <P>    迄今为止,帝王谷中已有60多个陵墓被发掘出来,其中最负盛名的图坦卡蒙之墓在1923年对外开放时曾引起轰动,因为这里发现的文物实在惊人:一口纯金棺、金色王冠和面罩、珠宝、雕像、战车、武器、饰物、绘图——数量之多使得工作人员花了3年时间才把墓穴清理完毕。看到这位公元前1352年去世时大概只有18岁的年轻法老依然静静地躺在墓中的大理石棺里,大概没有人不会产生流光逆转,时空穿梭的感觉。 <P>    驱车赶回尼罗河东岸已是中午,为了节省时间,午餐吃“麦当劳”,透过快餐店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只一街之隔的卢克索卡纳克神庙。 <P>    卡纳克神庙在卢克索城北,规模宏大,建于3000多年前的十七王朝,供奉的是太阳神阿蒙,在此后的1300多年里不断增修扩建。这里最著名的是卡纳克石柱大厅。该大厅占地5000多平方米,厅内有直径4米的石柱134根,最高的石柱距地面28.3米,足有9层楼房的高度,柱顶的面积据说足可以站上100人!当年拍摄《尼罗河上的惨案》时,那杀人凶手从令人恐怖的高度往下推巨石的地点正是这里。置身于石柱之间,看着自己的身躯在那些千年石柱上投下一道几乎看不到的小阴影,你真的不能不想起19世纪法国著名学者商博良的感叹:“人类所有的想象力在这里都会僵死和失落!” <P>    在神庙内塔门的一侧,并排着两座石雕像,我远远的就望见其中的一个基座上,竟然只残留下一双光脚,整个石像在脚腕以上齐刷刷断裂消失了。那两只脚一先一后,原本像是要向前迈动,但从那一瞬间开始,一切都永远地凝固了。而同样来自古老文明的我们,却是迈着双脚匆匆地从它身边走过,然后又要伴着古老去面对一个新的千年。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7

<STRONG>埃塞古迹原汁原味</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曾是世界第三大帝国一脚能踢出几枚古币 <P>    李汉平 <P>    最近,记者去埃塞俄比亚的两座古城——阿克苏姆和拉里贝拉看了看,感想颇多。 <P>    我们到达的阿克苏姆,是一个只有一条柏油马路的小镇。满眼所见大多为黑色碎石垒起的低矮民房,小镇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和乱石。 <P>    据说,公元1世纪,一个埃及商人写了一本《红海回航记》,书中称阿克苏姆是当时世界出口象牙的主要市场。公元3世纪,一个名叫摩尼的先知也写了一本书,说阿克苏姆是当时著名的“世界第三大帝国”,其版图一度包括今天埃塞俄比亚北部、苏丹和阿拉伯半岛南部的大片土地,成为欧、亚、非三大洲的贸易中心。 <P>    什么东西能证明阿克苏姆昔日的辉煌呢?导游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大雨过后,到田野去闲逛,只要留心,就有可能踢到几枚被雨水冲刷出来的古币。当然,除此之外,就是去瞻仰一下世界闻名的独石方尖碑。阿克苏姆的方尖碑约有50座。现在依然耸立在阿克苏姆比较有艺术价值的只有一个,它高达23米,雕刻成一个9层塔楼的样子。 <P>    古代的埃塞俄比亚人把近50块大石头从山里采出来,刻成艺术品,然后毫发无损地竖起来,可以想见当时帝国的强盛和发达。 <P>    阿克苏姆帝国衰落后,埃塞俄比亚人带着古老的基督教躲进了拉里贝拉的深山绝壁中。他们借助于高原的山势阻挡了外敌的入侵,同时也把自己与世隔绝起来。拉里贝拉城建在陡峭的山坡上,其民居大多为茅草做顶的小圆房,使人担心它们随时可能被一阵大风刮下悬崖。 <P>    导游说,拉里贝拉原名罗哈。拉里贝拉是12世纪一个国王的名字,他出生后,母亲看见一群蜜蜂围着他的摇篮不停地飞舞,就想起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称,蜜蜂能预言未来,被蜜蜂围绕的人必将大吉大利。于是,母亲就给他取名拉里贝拉,意思是“蜜蜂保佑的人”。他出生后不久,即遭兄长嫉妒,并被施毒药谋害,3天3夜昏迷不醒。他在昏迷中被天使带到天国去见上帝。上帝说,只要他回到罗哈去多修教堂弘扬基督教,将能保住性命。拉里贝拉历经磨难即位后,开始在坚硬的火山岩上开凿教堂。据说,由于天使暗中相助,仅花了24年左右就完成了11座教堂。每座教堂就是一块大石头,全是用最原始的工具一点点挖凿出来的。教堂风格各异,每座教堂都是建筑学上的奇迹。 <P>    埃塞俄比亚人确有其骄傲的资本。除了第三大帝国和第八大奇迹之外,他们还经常提醒外国人说,埃塞俄比亚是非洲惟一未被西方殖民的国家。的确,埃塞俄比亚人有抵御外敌入侵的传统,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也把自己封闭了1000多年。在漫长的闭关锁国中,埃塞俄比亚人养成了固守传统的国民性。当他们睁眼看世界时,发现自己与当代社会拉开了距离。 <P>    多年来,在联合国的人类和社会发展状况统计表上,埃塞俄比亚一直名列世界倒数第五位左右。由于经济落后,商业在埃塞俄比亚很不发达,我们在购物时,大多数店主对讨价还价不屑一顾,不但不作丝毫让步,还经常表现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这是一个骄傲的民族,即使贫穷,他们也决不低声下气。在这个国家住着,我感觉到了简单、纯朴,还有过去、未来间的恍恍惚惚。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19

<STRONG>耶穌受难的十字架原来在埃塞</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庆祝找到耶穌受难的十字架,已经流传近两千年 <P>    李汉平 <P>    9月26日早上一出门,就觉得街上气氛不同寻常。一是许多人穿上白纱做的民族服装,二是随处可见人们拿着长长的树枝和鲜黄的花束,三是到处都能看见羊群和买羊的人群。我问路人今天是什么日子,一个人兴奋地说:“明天是莫斯卡尔节,就是发现十字架节日。你不知道吗?我说的十字架就是耶稣基督被钉死在上面的那个十字架,它是在埃塞被发现的!” <P>    “发现十字架节”是埃塞俄比亚的第二大宗教节日,仅次于主显节,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传说,罗马帝国皇帝康斯坦丁大帝的母亲海琳娜在埃塞发现了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为纪念此事,埃塞人早在公元326年就设立了这个节日。在埃塞本土语言中,“莫斯卡尔”的意思是“十字”。关于十字架如何被发现的,最流行的传说是,海琳娜追踪一股缭绕不绝的香烟,一路走来,最终到达十字架所在地。 <P>    那么,十字架又是如何来到埃塞的呢?埃塞距中东较近,历史上中东地区战乱不断,许多人曾迁移到埃塞避难,一些中东文物也流落到埃塞。在埃塞北部的沃洛山脉,有个名叫吉生•马利安姆的古老修道院。院中有一册非常有名的书《特夫特》,写于15世纪中叶,书中记载了十字架被发现的故事:中世纪时,埃塞的基督教君主为保护本国少数民族不受别国异教徒的迫害,发动远征,在莫斯卡尔山上获得了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大主教珍藏的耶稣受难十字架的碎木条,将其命名为“莫斯卡尔”以示纪念。如今,传说中的碎木条经历了千年风雨早已化为历史,而“发现十字架节”却流传下来,越发红火。 <P>    在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庆祝活动从莫斯卡尔节前夜就开始了。在市中心的莫斯卡尔广场上,人们一大早便用树枝扎起高达数丈的金字塔形柴垛,许多人赶来观看。普通百姓也纷纷把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树枝带回家,扎成一堆,树枝上插着美丽的小黄花。到了晚上8时,人们用桉树枝点燃柴堆,这象征着海琳娜在寻找十字架的路上焚香并祈求帮助。 <P>    天黑时分,人们成群结队,聚集到莫斯卡尔广场。穿着五颜六色长袍的教士、学生、铜管乐手和维持秩序的人,围着巨大的金字塔柴垛,高举火把,一边唱着节日歌曲,一边把火把投向火堆。柴堆被点燃了,成千上万的人载歌载舞。接下来是盛宴、焰火乃至鸣枪。整个城市到处都是火焰和欢歌……直到燃烧着的大大小小的柴堆几乎化为灰烬,庆祝才算达到高潮。而人们的狂欢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家家户户狂饮一种叫特拉的自酿啤酒,陌生人也会受到热情欢迎和款待。第二天,节日正式开始,人们回到火堆边,在残存的灰烬中不断画十字以祈求保佑。 <P>    当地人告诉我,只有在埃塞发现的十字架才是真的,为强调这个独特性,很多当地人又把这个节日称为“发现真十字架节”。这个节日象征着新季节开始,也是举家团圆的日子。在首都以外一些地区,人们把这个节日看得比主显节还重要,庆祝活动持续至少一周。在一些地方,人们给庆祝活动的每一天冠以不同的名字。家家户户要杀牛,丈夫割肉,妻子取血,每天吃牛的不同部位,以象征女人多产和庄稼新生。每年这时候是埃塞最欢乐、最富魅力的时节。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都在欢庆。 </P></DIV>

风雪夜归人 发表于 2005-7-22 18:20

<STRONG>“中国风”吹到了拉木岛</STRONG> <DIV align=left COLOR: 180%? LINE-HEIGHT: black; 10.5pt; FONT-SIZE: 10px; PADDING-LEFT:>    寻找郑和船队的后裔中国人在这里留下烙印 <P>    李新烽 <P>    乘船回到拉木城已经是下午3时。船未靠岸,我就看见美国商人惠勒和宫殿宾馆的副经理站在码头迎接我们。惠勒一边拉我上岸,一边说,这几天他一直在为我担心,惟恐我出现什么差错,毕竟我是孤身一人深入孤岛,“见到你我就放心了”,惠勒诚恳地话语让我感动不已。 <P>    一回到岛上,陪同奥马里就跑去找阿利,我在西游村遇到的老人萨利姆的孙子。阿利告诉我,他来拉木城是为了学习,可是后来钱花光了,他只好找了份在船上帮工的活儿先干着,等挣够了钱再说。谈起郑和船队的事,他说:“时间太久了,帕泰岛上没有一个人能讲清楚这个故事,只知道一个大概。”不过,我的来访使他对这件事情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他说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弄个明白。 <P>    为了抓紧时间搜集资料,这天下午我又来到了拉木城的博物馆。走进博物馆,看到最多的是瓷器,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在博物馆的馆藏中,有一大部分是在拉木出土的中国瓷器。在参观中,我看到有一组中国瓷器的说明写着:14至18世纪,中国瓷器在拉木非常流行,中国人用瓷器来换象牙和黄金。 <P>    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特别向我推荐了一个中间带花纹的大青瓷盘子,据说敲击这个盘子,它能发出悦耳之声;不仅如此,传说这个盘子还能测试毒素,如果把有毒的饭菜放在里面,盘子会自动破碎。另外一组包括中国古钱币和筷子在内的实物,似乎更能说明拉木与中国的联系。在我离开博物馆的时候,特意又留心了它的介绍:拉木岛是斯瓦希里语的发源地,深受阿拉伯、印度、中国文化的影响。 <P>    出了博物馆,我一边琢磨这句话,一边开始仔细品味拉木城。我发现,拉木城里的建筑跟中国的建筑很像。而随处可见的双层饼和五加里粥(即玉米面粥)更是让我备感亲切,因为它们的味道,我实在太熟悉了。一本关于拉木饮食的书中介绍说,拉木岛上不少食品的制作方法都或多或少地吸取了中餐的成分。 <P>    除了这些,被誉为拉木岛上手工艺品之乡的马汤多尼村也说明了中国对拉木岛的影响。这个村子以制作小型木舟和编织各种草垫、草篮闻名,有人说,他们的编织技术是很久以前中国人传下来的。我发现他们编制的篮子跟我在帕泰岛上见到的一样,这些篮子主要是人们下地干活时背的,有的也放在家里当容器。 <P>    逛完拉木岛,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遥远的“中国风”为什么能够如此强劲地吹到东非沿海一带? <P>    我翻阅了很多资料,整理了自己的思路,觉得拉木岛之所以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除唐朝“丝绸之路”的间接影响、郑和“海上丝绸之路”的直接影响外,更重要的是受到帕泰岛上中国人的影响造成的。当年郑和船队意外留在帕泰岛的船员中,可能不仅有水手、厨师、医生、文人,还有各种手艺人,这些人不仅随船带来大量中国瓷器、丝绸等贵重物品,还在与当地居民的长期共处中,把自己的一技之长留在了那里。 <P>    另外,拉木岛与帕泰岛近在咫尺,人员往来频繁。除为生计直接来往于两岛之间外,中国人无论是主动南下寻找自己的船队故友,还是被迫离开帕泰岛去其他地方谋生,拉木岛都是必经之地。中国人的往来必然在这里留下烙印。 <P>    对郑和下西洋的采访结束了,但有些问题却久久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目前,关于郑和下西洋的原因基本上有以下5种观点。 <P>    “贸易说”认为,明朝立国之初,承袭元代重视对外贸易的传统,不仅在太仓、泉州、广州等地设立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明成祖登基后,更是积极发展海外贸易,命郑和率船队下西洋,就是为了开拓新的海外市场,将对外贸易推向高峰。“朝贡说”指出,明朝廷贪图“居临天下”的虚名,命郑和船队出征是“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以吸引海外朝贡,向世界昭示其富裕强大,进而聚敛天下奇物珍玩。“邦交说”认为,郑和下西洋前夕,东南亚一带局势动乱不安,反明势力活动猖獗,派遣使节是为了以怀柔手段和“厚往薄来”的邦交原则,加强与海外的联系,借以安定国内外形势,提高明成祖的声望。“惠帝说”认为,朱棣在刀光剑影中夺取皇位后,惟恐惠帝夫妇未被南京城内的那场大火烧死,流亡海外,“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是派郑和下西洋的主要动因。“长颈鹿说”则认为,郑和船队远航非洲是为了寻找长颈鹿的故乡,因为他们在孟加拉看到长颈鹿后,误以为是贵重、吉祥的野兽“麒麟”,是皇恩浩荡的象征,而当获知长颈鹿原产地是肯尼亚时,便不远万里,远航寻觅。各种说法各持一端。 <P>    其实,促使郑和下西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尽管动因错综复杂,但是有一点明确无误,即郑和下西洋不是为了掠夺他人财富,侵占他国领土,而是“宣德化而怀远人”的和平、文明、友好之举。事实证明,郑和下西洋促进了中国与所访国家的友好交往,增进了中国与海外诸国的友谊与了解,带动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发展,特别是与非洲国家的贸易往来,达到了互通有无、增进了解的目的。而那些由于意外被迫流落海外的郑和船队的船员更是把中国的文化传统带到了世界。 <P>    可惜的是,明宪宗成化年间,保守势力占上风,“下西洋”被认为是“劳民伤财”的举动,从此再没有向海外派出船队。 <P>    第二天早上,在离开拉木岛之前,我走进了拉木图书馆。走上二楼,迎面看见一个很大的瓷罐,在寻找郑和船队后裔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中国瓷器实在是太多了,现在再见到它们,我真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在这家图书馆,我翻阅了有关拉木群岛,特别是帕泰岛的书籍与资料。当我带着复印的材料匆匆赶回宾馆取行李时,宾馆的副经理正提着我的行李在门口等我,她笑着说:“是出发的时候了,再不走就要误船了。”热情、纯朴、好客的拉木人再次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记忆。 <P>    当我离开拉木岛时,激动的心情取代了来时的忐忑不安,我为此行的顺利与收获感到浑身轻松。当我与新结识的朋友们挥别时,我的脑海中闪现出这样的念头:郑和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我还会回来,向人们讲述这里发生的一切。 </P></DIV>

katmiss 发表于 2005-7-25 11:37

厉害

pathway 发表于 2005-8-15 17:22

真是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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